关于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的通知
2021-06-15 21:01
 

    为进一步便民惠民,根据中国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取消、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》(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)精神,我馆自2021610日起受理的普通护照加注不再收取费用。

 

 

中国希腊使馆    

2021615日  

推荐给朋友:   
全文打印       打印文字稿